思泰克高薪引入核心人员 却由实控人个人支付意向金?时间:2022-11-15 19:00 来源:未知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 机器视觉 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增值服务,主要产品包括3D锡膏印刷检测设备及3D自动光学检测设备,应用于各类 PCB 的SM生产线中的品质检测环节,终端产品领域覆盖广泛,包括 消费电子 、汽车电子、 锂电池 、 半导体 、 通信设备 等行业应用领域,目前该公司正在申请上市。
  尽管思泰克是高新技术企业,但截止到申报上市时思泰克仅有5项发明专利,其中一项“投影三维测量装置”还是公司于2020年4月从姚征远处无偿受让取得。根据《国家 知识产权 局》检索信息,此项专利是姚征远于2019年12月申请的,公开信息还显示姚征远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合肥思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0年11月开始任思泰克董事、研发总监。也即姚征远用在前单位任职期间注册在个人名下的专利,后来无偿转让给思泰克。
  招股书还披露到,2010年10月20日自然人陈志忠、姚征远、张健、马军共同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而马军则是“合肥思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18年1月被吊销营业执照。至于“合肥思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是思泰克的影子公司,思泰克并未接受记者采访。
  另据招股书披露的“前员工江旭申、曾国安与陈志忠、姚征远及张健的代持情况”信息,2018年6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引入中国台湾前员工江旭申、曾国安,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忠、姚征远及张健与上述员工签订《协议》,约定由三位实际控制人向江旭申、曾国安转让公司股票。
  不仅如此,思泰克的实际控制人陈志忠、姚征远及张健等,还在2019年向江旭申、曾国安支付合计达300万元的入职意向金。可见,思泰克在引入江旭申、曾国安二人付出的代价不菲。然而从信息披露来看,江旭申、曾国安目前已经是思泰克的“前员工”,但招股书并未披露上述二人到思泰克入职之后的贡献以及后期离职原因。
  值得关注的是,在2018年引入江旭申、曾国安二人到公司入职过程中,由思泰克的实际控制人陈志忠、姚征远及张健等个人名义,向上述二人支付入职意向金,而并非由受益主体思泰克作为意向金支付主体,这也导致思泰克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体外循环,并相当于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思泰克承担了部分人力成本、虚增了公司利润。
  经营信息方面招股书还披露到,为适应研发需要,公司持续引进 机器视觉 领域的研发人员,并提高了研发人员薪酬水平。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研发人员平均人数分别为36.58人、39.42人、47.17人和56人,导致研发费用呈现上升的趋势。但与此同时,公司在2022年上半年计入到研发费用中的薪酬仅为572.87万元,尚不足2021年全年1350.18的一半,也即即便假设公司的研发人员没有增加,仅是原有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也出现了较大幅度减少,更何况公司在2022上半年还引入了10名研发人员,这与“提高了研发人员薪酬水平”的表述存在矛盾。
  此外,何生茂原为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2019年4月因个人职业发展考虑辞去公司相关职务,并于2019年5月通过伟旺电子与公司签订采购 合同 ,采购1台3D SPI设备用于经营周转。招股书披露当时公司向伟旺电子销售的这一台3D SPI设备价格为19.77万元、毛 利率 高达65.50%,这显著高于3D SPI设备在2019年平均毛 利率 不到56%的水平。 (文章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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