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协议

甲方:          电话:
地址:             用户名:   
身份证号:             邮编: 
   
乙方:    辽宁弘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辽宁东戴河新区A区学京街北段五号             邮编:    125200
电话:    0429-6332211             投诉电话:    0429-6332200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

1.甲方向乙方支付软件产品服务费用,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以下产品。

2.产品明细:

名称:

类别:新购(续约)

单价:元(服务期:个月

数量:1

合计金额:

备注:类别一栏请填写“新购”或“续约”,续约账号为:

3.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为:

服务期限:日起至 日止, 共个月

4.产品价格

产品价格:甲方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当日内向甲方的以下账户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产品价格人民币元,乙方的账户信息以产品页面上公示的收款信息为准。

收款方式:乙方只提供公司账户收款,不通过个人账户收款。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辽宁弘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绥中支行,账号是 2100 1741 1080 5250 4782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 甲方可以登录一个终端使用软件产品,享有通过软件产品获取财经金融资讯、行情数据信息及其他服务的权利。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通过电话解答等方式提供软件产品的操作技术培训和使用指导。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软件产品服务和产品升级服务。

4. 甲方有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现任何运行故障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可以致电乙方要求给予指导和帮助,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可通过上门支付、网上转帐、邮局汇款或其他有效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收款帐户支付服务费;甲方上门支付,仅限于向乙方的财务工作人员交付款项并索取法定付款凭证。除前述情形外,乙方不存在其他收款途径,乙方禁止以个人名义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甲方自行向以个人名义开户的银行账户或其他账户或乙方非财务工作人员付款的行为等均与乙方无关。

6.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时,本协议解除。自本协议解除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将甲方之前所支付的本协议服务费用,通过甲方原支付渠道返还。

7.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再享有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服务的权利,但可以继续享有乙方提供的免费版软件产品服务权利。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通过登录公司官网www.hl9808.com下载软件产品,甲方应妥善保护登录帐号和密码的安全,不得将帐号、密码泄露、转让或出借他人。若甲方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不能正常使用或遭他人非法使用,所致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若帐号密码遗失,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签字的身份证/支付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经乙方核实身份后,可为甲方重置初始密码,甲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 甲方提供软件产品安装、运行必须的场地、软硬件(包括计算机及操作系统)、电源、互联网接入,以及相关资源,以保证软件安装、运行的正常进行。

3. 甲方应尊重乙方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对软件产品进行复制、修改、发行、出租、出借、翻译、传播,不进行反汇编、反编译;违反本条内容情节严重者乙方可追究法律责任。

4.甲方保证本软件产品服务仅限用户本人(或本单位)自行使用,不擅自改变产品使用用途,如引用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应取得乙方同意并完整引用产品信息,注明信息来源及“未经弘历投资许可,不得转载”字样。

5.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乙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并不以任何方式将乙方产品提供给第三方进行研究、修改、复制、开发衍生产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发生其他因用户行为致使该第三方存在侵害或潜在侵害乙方权益的事实和行为。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服务,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回。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 本协议项下软件产品及服务由乙方设计开发,与之相关的全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乙方通过软件产品向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讯、图标、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数据、行情等)的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或取得权利人相关授权。

2.乙方有权要求用户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全额支付服务费,乙方收到服务费用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软件产品服务。

3. 乙方可以在用户同意的前提下,通过软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向甲方发送各种产品信息。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后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服务。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标准信息服务,内容包括行情信息、个股资料、宏观数据、行业数据、新闻资讯。

3. 针对交易所的一般性数据结构调整,乙方在交易所推出新产品或新规则之前,将及时免费进行相应调整。

4. 乙方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的操作培训和使用指导。在甲方遇到与乙方产品相关的技术问题时,乙方应迅速做出反应,采取电话、远程直接操作维护等方式协助甲方及时解决问题。

5.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及时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的升级和维护服务。

6. 乙方联系地址:辽宁东戴河新区A区学京街北段五号,联系电话:0429-6332211投诉电话:0429-6332200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结算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乙方收到全部服务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相应金额发票。

2.乙方账户信息:请向乙方提供的公司账号支付服务费用,乙方禁止以个人名义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第五条免责条款

1.乙方在软件产品中提供快捷键方式供甲方调用第三方供应商的委托交易程序,但因该委托交易程序的运行维护由其供应商负责,故因委托交易程序故障导致的任何交易安全问题,亦由其供应商负责,与乙方无关。

2. 乙方努力为用户提供丰富的信息服务,但相关信息仅供甲方参考,不作为甲方及甲方客户或任何接触该等信息的第三方投资人操作的决策依据。乙方不对前述人士依据乙方的信息所做投资引致的任何风险、盈亏等负责。

3.任何情形下,乙方及其代理人、工作人员的任何口头、书面承诺都不视为乙方对甲方或任何接触该等信息的第三方具体操作和投资收益的承诺/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乙方不对甲方及前述第三方根据乙方信息及乙方代理人、工作人员的任何口头、书面承诺所做投资引致的任何风险、盈亏等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尽力提供完整、及时、准确的信息,全力保障信息的优质传输,但鉴于信息传输及交易程序可能遭受系统故障、信息源异常、卫星传输线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网络故障、黑客攻击、病毒侵入、电力的中断或故障、他人蓄意破坏、技术发展限制、法律法规变更、政府禁令、监管机构要求等及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乙方不对由此造成的数据中断、延迟、丢失、错误、遗漏等信息异常或信息传递异常所致后果负责,不对交易异常引致的盈利或亏损以及其他情形负责。


第六条保密条款

1.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内容,采用至少与其对于自身专有资料相同的谨慎与防范措施,对本协议或因履行本协议涉及的任何商业秘密或专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等资料或数据。

2.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修改、无效、变更、解除而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自行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利后果。

2.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


第八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效力终止。

2.若甲方拟于本合同期限满后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接收乙方服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3.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的,顺延次数不限。顺延期间乙方服务费用发生变更的,顺延期限届满后双方按变更后的服务费用履行。


第九条、争议解决

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由该会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条款外,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能够继续履行的,仍继续履行。


第十条其他

1.一方或双方此前就本协议有关事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形成的一切性质的许诺、承诺、声明、建议、意见、保证、安排、草案、协议、谅解、备忘录等,凡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未经本协议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条款不得变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应充分认识到证券投资的风险,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数据与信息,仅供参考使用,甲方不应将其视作乙方明示、默示地承诺投资收益,不应将其视为具体投资品种选择/买卖时机的建议,不应将其视为对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的走势、投资品种的可行性的分析、预测或建议,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投资咨询/建议,甲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理解合同各项条款的全部涵义。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我已明确了解并同意风险提示协议内容
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协议编号: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辽宁弘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